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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克杰被开除党籍

2000-04-2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 中央纪委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成克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自1999年8月以来,中央纪委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严肃查处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成克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央纪委决定并经中共中央批准,给予成克杰开除党籍处分。建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罢免成克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职务。鉴于成克杰涉嫌触犯刑律,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中央纪委查明,自1992年下半年以来,成克杰与有夫之妇李平长期通奸,并共谋在各自离婚并“赚钱”后再结婚。为聚敛钱财,成克杰于1992年下半年至1998年期间,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职务的权力,伙同李平不择手段,谋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是:一、1994年至1997年,经李平牵线,成克杰利用职权,拍板将南宁市一块85亩土地低价出让给广西银兴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周坤(另案处理)建造停车场购物城;将本已批给自治区民委的广西民族宫项目转批给周坤开发,并为该公司解决贷款1.88亿元。为此,成克杰和李平收受周坤贿赂共计人民币1730万元、港币804万元。成克杰还采取指定一个单位承揽建设工程项目、为另一个单位解决贷款的手段,伙同李平收受这两个单位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20万元。二、1994年至1998年,成克杰应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甘某等13名党政机关及企业领导干部(涉案人员另案处理)的要求,为解决他们的提拔、调动等问题,向有关人员打招呼,并多次接受甘某等人的钱物,共计人民币59.5万元、美元3.5万元、港币2万元。三、1992年至1997年,成克杰应李平的要求,滥用职权,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地、市、县领导打招呼,为李平等不法商人获得土地批件、低价白糖、化肥指标和植物油指标,经转手倒卖后,从中获利人民币903万元。

成克杰承认上述非法所得为他和李平二人共有,表示要把全部非法所得退还国家。

中央纪委新闻发言人袁纯清指出,成克杰身为国家高级干部,滥用职权,肆无忌惮地收受贿赂,谋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他思想蜕化,道德堕落,是一个极为典型的腐败分子。成克杰的蜕化变质,其根本原因是他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沉湎女色,贪婪金钱,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目无法纪,为所欲为,最终走上严重违纪违法的道路。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一定要从成克杰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得起各种诱惑的考验,永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

袁纯清强调,对成克杰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表明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严惩腐败,在党内绝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的决心;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论其职务有多高,功劳有多大,都将受到严肃的追究和制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中央纪委常委祁培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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